沈文傑聽見沈玉梅的疑問,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
四十萬,他雖然沒有,但是他爸媽肯定拿得出來。
隻是要掏空大半積蓄。
他原本想用離婚威脅呂悠然,訛她二十萬!
結果現在,卻被呂悠然反將一軍,要反過來要他四十萬賠償!
再過幾個月,張小雅就要生孩子了,要是給了呂悠然四十萬,以後的日子肯定不如現在滋潤。
但是,呂悠然找的那個小白臉是個大老板,他惹不起!
想到這裡,沈文傑憤恨道:“呂悠然那個石女能看不能吃,到底有什麼好的,李大柱那麼有錢,怎麼就看上他了!”
一旁的張小雅也明白了,呂悠然被沈文傑拋棄,卻找了個大款!
這讓她心裡很不舒服,她這麼漂亮,結果隻能嫁給沈文傑這個老師。
憑什麼呂悠然那個石女能找到大老板?
那個大老板是眼睛瞎了還是腦子糊塗了,一個不能碰的石女也吃的下,真不知道他圖什麼
但是,她必須儘快跟沈文傑結婚,給肚子裡的孩子一個身份。
否則再過幾個月,她的肚子就藏不住了。
夜長夢多,萬一沈文傑發現她的孩子有問題就糟了!
想到這裡,張小雅眼珠子一轉,摟住沈文傑的胳膊撒嬌道:“文傑,你快想想辦法啊,呂悠然能等,但是我肚子裡的孩子等不了!”
“你也不想咱們的寶貝兒子成了私生子吧,要不那四十萬咱們給了!”
說完,張小雅一陣心疼,這四十萬原本是她的,可是現在為了給孩子一個身份,她隻能含淚放棄。
沈文傑還在猶豫,“小雅,四十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這是咱們孩子的奶粉錢,幾乎是我爸媽大半積蓄了!”
張小雅聞言,立即看向病床上的沈父沈母,哀求道:
“叔叔阿姨,求求你們把錢拿出來吧,就當是為了你們的親孫子,以後我和孩子肯定會孝順你們的!”
病床上的沈玉梅聽了,頓時不樂意了,“你們這是什麼意思,為了你們的破事要掏空我爸媽的家底?”
“爸媽我和小寶也能孝順,憑什麼為了張小雅肚子裡那個還沒出生的孩子就要把大部分錢拿走?”
“我也是一家人,這件事我絕不同意!”
她現在毀容了,趙大偉知道了以後也要跟她離婚。
現在她正是需要錢的時候,怎麼可能讓沈文傑把爸媽的錢都拿走?
沈文傑一聽這話,麵色頓時變了,“沈玉梅,我是家裡唯一的男丁,你隻是個女兒,爸媽把家裡的錢給我是應該的!”
“小雅肚子裡懷的可是我兒子,將來跟我姓沈,你家小寶姓趙,隻是個外人,怎麼跟我兒子相比?”
在金錢麵前,親兄妹也直接鬨翻了。
沈玉梅直接紅了眼,大吼道:“外孫又怎麼樣,小寶是我生的,我能保證有沈家的血脈,張小雅肚子裡的孩子,你能確定是你的嗎?”
“姓沈有個屁用,萬一給彆人養了野種,我看你怎麼哭!”
沈玉梅的話很難聽,但是張小雅卻沒有第一時間反駁,甚至有些慌亂。
沈玉梅這話是什麼意思?
她知道什麼了?
不可能,她肚子裡的孩子親生父親是誰,她自己都不知道,沈玉梅怎麼可能知道?
肯定是沈玉梅瞎說的,她一定要咬死了,這個孩子是沈文傑的!
想到這,張小雅眼珠子一轉,大怒道:“沈玉梅,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肚子裡的孩子,他可是你親侄子,你太惡毒了!”
“嗚嗚嗚,文傑,叔叔阿姨,我和孩子被這麼羞辱,我真是不想活了!”
“算了,既然你們都不想要這個孩子,我現在就去打掉!”
說著,她轉身就走,一副要去打掉孩子的模樣。
沈文傑急忙拉住張小雅,哄道:“小雅,玉梅不懂事,說話難聽,你彆放在心上,你肚子裡的可是我兒子,我肯定不會讓你受委屈的!”
他轉頭看向沈父沈母,說道;“爸媽,你們趕緊把錢拿出來吧!”
“這錢就當我借的,以後我一定會還給你們!”
“我朋友已經跟我說了,荷花村學校待遇很好,馬上就要開始招聘了,到時候我掙得比現在更多,肯定能還上你們的錢!”
沈父沈母都猶豫了,他們也不知道該不該給錢。
四十萬已經是他們家大半積蓄了,這可是一大筆錢!
張小雅見狀,直接加了一把火,大聲哭鬨起來,“既然你們都不想讓我生這個孩子,那我現在就把他打掉,你們都不要攔著我!”
說著,她再次朝外麵衝去。
沈文傑急忙拉住張小雅,轉頭朝沈父沈母吼道:“爸媽,你們彆猶豫了,我今年都三十五了,有個孩子不容易,難道你們想讓咱們沈家絕後嗎?”
這句話,徹底觸動了沈父沈母的神經。
“好,我們把錢給你,但是我孫子必須好好生下來!”
張小雅這才不鬨了。
病床上的沈玉梅聽了這話,頓時不樂意了,“不行,都是家裡的孩子,憑什麼張小雅肚子裡這塊肉價值四十萬?”
“我不同意,最多二十萬,剩下的二十萬你們兩個想辦法自己去湊!”
“我告訴你們,彆把我惹急了,否則我就把你們兩個鬼混的事捅出去,看沈文傑還怎麼應聘荷花村學校!”
這話一出,沈家人被氣得腦袋發昏,但是卻毫無辦法。
沈文傑隻能咬牙答應下來,“好,二十萬就二十萬!”
沈父見狀也同意了,拿出銀行卡交給沈文傑:“這張卡裡有二十萬,你去給呂悠然,趕緊離婚,彆讓我怪算當私生子。”
沈文傑拿過銀行卡,心疼得在滴血。
這些年他一直花呂悠然的錢,手上也有點存款,不多不少,正好二十萬。
這樣一來,他一分錢都沒省下來,反而倒貼了爸媽二十萬!
早知道這樣,他當初就該跟呂悠然離婚!
沈文傑攥緊了銀行卡,拿出手機給呂悠然打電話,“我同意給你四十萬離婚,一會兒民政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