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死,你也沒死,張誠。”
陳極趕緊解釋道:“我是杜聽風的朋友,小陳。”
隨即他斟酌著用句,儘量用普通人能聽懂的話,將幽界解釋了一遍。
出乎意料的是張誠很快便接受了這一切。
或許是因為陳極的存在,或許因為他明白自己沒有死,張誠的恐懼減弱了不少,也不再瑟瑟發抖了。
陳極不禁鬆了一口氣,說實話,張誠甚至比絕大部分剛入域的新人都要冷靜。
這一點會讓他在幽界裡的難度大大降低。
“我剛進來的時候在一間書房。”張誠回憶道:“有書桌,桌子上擺了本書,還有扇拱窗。”
“我探查窗外狀況的時候,那個無頭鬼....”
“應該是執法官。”陳極補充道。
“對對,執法官,忽然就出現在我背後,拿個鎖鏈把我套住抓走了。”
“然後我就被關在了這裡,臉上也被燙了一下,疼的要命。”
說著,張誠從兜裡摸索出一個打火機,讓陳極看向牆上:
上麵刻著幾行字。
【該牢房僅關押「擅闖」罪犯】
【距行刑時間還餘】
「3」小時「29」分鐘「08」秒
這是個倒計時!
時間仍在不斷流逝。
“等倒計時完畢,我們就該被行刑了。”
張誠喃喃道,儘管他強做鎮定,但眼裡還是溢出一絲恐懼。
行刑.....顧名思義,他和陳極必然會受到極為殘忍的懲罰。
他不覺得這斷了頭的“執法官”,隻會簡單地讓他們交個罰款就了事。
陳極若有所思,他更關注的是牆上刻字裡的另一個含義。
他,或是張誠,都在進入幽界沒幾分鐘後,就被執法官逮捕,因為「擅闖幽界」。
“張誠,你進來的時候看見杜沐雨了嗎?”
張誠搖了搖頭。
“連她的人影都沒見到。”
除非杜沐雨是這個幽界的開啟者,否則她應該和他們兩人一樣,進來後第一時間犯的都是擅闖罪,此時也應該被關押進這間牢房裡。
既然沒有,那麼她就是001號犯人,已經逃跑。
陳極大概明白了,又算了下這裡的布局,這個幽界很大。
包含監獄,至少有3層。
因為從書房下來的張誠聲稱他至少被拖拽到兩個不同的台階上。
然後大廳是第二層,下去後才是監獄。
“我偷了執法官的鑰匙。”陳極說道,掏出那串黑鐵鑰匙。
聞言張誠重重地鬆了一口氣,陳極的到來不僅讓他不再孤立無援,甚至還把鑰匙順過來了!
否則他就得看著牆上的倒計時,鈍刀子割肉一般,一點點被即將行刑的恐懼壓垮。
兩人二話不說,立刻悄咪咪地探到牢房門口,環顧四下無人,就要開鎖。
但就在這時
寂靜的監獄裡,忽然冷不丁冒出一個聲音:
“哥們兒,把我也放出去行嗎?”
張誠幾乎心臟猝停!
陳極也愣住了,不是他不知道有其他犯人,而是這人
是個男孩!
甚至還在變聲期,最多不會超過16歲!
“你是誰?”
陳極無聲揮了揮手,示意張誠站在自己身後。
“小偷。”
男孩道。
緊接著,他又說:“我在你們隔壁的牢房。”
“......”陳極和張誠對視一眼,沒有回答。
哢噠一聲,他小心地將鎖打開,閃身走了出去。
外麵是一條幽暗的長廊,像是中世紀的地堡一樣,燭光昏暗。
隻聽見“鐺”的一聲,陳極二人剛來到走廊上,就見到他們隔壁的牢房,一個男孩猛地把住了鐵欄。
“這裡!”
他的臉全毀容了!
“臥槽,你到底犯了多少罪.....”張誠吃驚地看著對方的臉龐,上麵明顯被烙印了好幾處,臉已經慘不忍睹。
最新的是三行巨大的血字,像是被人用刀子在皮膚上刻下的。
【盜竊罪】
【重大盜竊罪】
【000號犯人】
0號犯人!
陳極雙目微凝。
這反而更為合理,那麼被追捕的001號犯人就是杜沐雨。
“救一下。”
男孩一米七多,身形瘦削,一頭黑發,虛弱地說道。
張誠有些不忍,看向陳極,卻發現陳極一臉凝重。
陳極問:“你怎麼進來的?”
“偷東西。”
“......不是,我問你怎麼進來的這個幽界。”
“幽界是什麼?”
男孩滿臉迷茫。
這個回答讓陳極意想不到。
因為0號犯人必然是第一個就進入幽界的人,陳極最初就懷疑,黑車裡不止一個董事。
但這個男孩年紀太小了,怎麼都不可能是董事。
“你偷的是什麼東西?”
男孩垂頭喪氣地說:“邀請函。”
邀請函?
“沒邀請函,就是非法闖入,我在偷邀請函的路上被抓住了。”
也就是說,男孩什麼還沒偷到,就被執法官發現。
“你們有鑰匙也沒用。”男孩說:“有烙印在,遲早會被抓住的。”
“把我放出去,我帶你們去找邀請函。”
“有了邀請函就能在這裡隨意行動了?”張誠問道。
“差不多吧,隻要你不犯法。”
男孩搖晃著鐵欄杆,催促陳極把他放出去。
片刻之後。
男孩被放了出來。
陳極搜查了一圈他的監牢,男孩沒有撒謊,這確實是盜竊牢房。
離行刑還有「6」個小時多。
“邀請函在哪?”
張誠問道,這是眼下最重要的問題,直接導致他們能不能合法在城堡裡找尋「鑰匙」。
“三樓書房。”
男孩說:“書桌上有一本書,裡麵夾了幾張卡片,就是邀請函。”
聞言,張誠沉默了。
他問道:“三樓有幾個書房?”
“就一個。”
“......”
張誠攥緊了手,無比後悔自己第一時間沒去看書桌。
他曾經離自由是那麼的近。
很快三人偷摸往上溜去,在此過程中,他們發現男孩的記憶出現了很大空缺。
男孩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被拉進這間幽界的,他最開始的記憶,就是在三樓的書房裡,正要取那張邀請函。
結果被突如其來的執法官抓走了。
他的身份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