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員並沒有回答林二的話,而是自顧自地忙去了。
林二有點茫然若失。
他想不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吳雙要這樣不告而彆。
可明明昨晚兩人還……
他再拿起手機給吳雙打電話,卻顯示對方已經關機了。
這讓林二的心裡不由地沉了一下。
聯想到吳縣長的那個眼神,林二似乎有了答案。
他又跑回了縣局。
會議室裡還在開會,雖然他很想找吳縣長問問吳雙的情況,但是現在顯然不是一個好時機。
於是,林二就回到了吳開明的辦公室。
吳開明的辦公桌上還放著昨天忙了一夜的筆錄資料。
林二拿起來之後,就直接找到了劉長柱的筆錄看了起來。
【劉長柱筆錄】
省略前麵姓名核對基礎部分。
問:案發時,你在哪裡?
答:我就在會場上啊聽吳縣長講話啊,嘿嘿,吳縣長還真是年輕啊!
問:你坐在哪個位置?
答:我在右後三排9座,警官,爆炸案可跟我沒關係啊!我可是良好市民啊。
問:你身邊還有誰?
答:哦,我左邊是劉長庚,右邊……是劉長亮,他們都是我堂兄弟,前麵是劉二傻的媳婦……
問:案發前有什麼異常的情況嗎?
答:沒有!一切都正常!
問:死的三個人劉寶貴、劉長根還有劉長昇和你是什麼關係?
答:劉寶貴是村長,劉長根是村支書,平時村裡有點什麼事都是他們倆來通知我們的;至於劉長昇,不熟悉。
問:你們同一個村的,你不熟悉?
答:他說是就是啊!我都不知道這野小子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說什麼是劉永田的孫子,誰知道他是不是!
問:劉寶貴是村長,為什麼爆炸的時候他不在會場而在工房辦公室裡?
答:這我哪知道!我又不是他肚裡的蛔蟲!
問:那劉長根呢,他為什麼也不在會場?
答:警官,我哪知道啊!我當時就在會場認真聆聽縣長大人的講話,我哪有空去關注其他人啊!
林二基本上都可以想象當時問話的劉明亮是什麼樣的表情了,難怪他說這個就是典型的老油條。
而林二之所以關注劉長柱是因為從羅老太太那裡得到了保密的一些資料,知道在金稀礦業入駐的過程中,這個劉長柱乾了一些不為人知的勾當。
雖然卷宗上沒有明說,但是也可以推測出來,他應該和劉家大牛二牛兄弟的死有一定的關係。
接連的事故也讓原有的礦主麵臨安全審查和行政處罰。
因為蒼雲這裡產出的玉石的品質和和田玉相差甚遠,而且品牌名氣等方麵也大不如人家,所以隻能是做初級的原石加工,賺的都是石頭錢和苦力錢。
在麵臨整治整改和罰款麵前,原礦主業也就隻能無奈出局了。
問:聽說,去年你們礦上死過人?
答:哪有挖礦不死人的!
問:具體的情況能說說嗎?
答:這個,我也不太清楚!具體的事情都是村長和村支書去協商的,我們也就是聽個熱鬨。
問:沒關係,你可以說說你聽到的版本,我們後續也會跟其他人核實。
答:好像是礦洞的支撐不牢倒塌砸死了兩個礦工,我也是聽彆人說的啊,其中一個是外省來的,沒什麼親戚,當時那個老板就讓人把他往山裡埋了,就不管了。
問:那另一個呢?
答:另一個是我們村的劉大牛。他就是一個老光棍,沒老婆孩子……老板答應給他家人賠10萬,可他弟劉二牛不同意,一開口就是二十萬。後來,劉二牛也在井下出事了,老板想給二十萬平事,可是劉二牛的老婆鬨到了縣裡,然後就被停業整頓了!
問:劉二牛是怎麼死的?
答:不知道啊!我也就是聽說他死了,可是怎麼死的,我哪裡知道!
……
整個問話的過程,這個劉長柱基本上都是屬於一推二五六,什麼都不知道。
在警方沒有掌握足夠多的證據的情況下,劉長柱的嘴不容易撬開。
當然,這個時候,劉明亮也沒有意識到劉長柱的身份有什麼問題,隻是例行地詢問罷了。
林二又看了一些其他人的筆錄,基本上都是圍繞著爆炸案的現場展開的。
通過眾人的筆錄記錄,林二大概是拚湊出了當時的情形。
首先是村長劉寶貴離場,根據村民的講述,他是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離開的。
而這個電話,昨天劉明亮他們已經成功地拿到了對方的電話號碼,不過是IP虛擬號碼。
已經向省廳的通信技術部門提交援助申請了,關於IP的地址還沒有破解出來。
所以目前還沒有辦法鎖定來電的機主的信息。
但是林二猜測,一個能用炸藥犯案的人,應該不至於在電話號碼這一塊留下致命的漏洞。
爆炸案可不同於一般的案件,這對於嫌犯來說,一方麵是考驗專業,另一方麵就是考驗心細了。
如果不是心思縝密之輩,也乾不了這活。
一個不小心,可能先把自己給炸上去了。
村長劉寶貴接了電話之後就去了位於第一排工房的第一間,也就是臨時辦公室的地方。
從林二所看到的情況,劉寶貴一進門就開始到處翻找東西。
林二推測嫌犯在電話裡應該是跟他說了有什麼東西放在辦公室裡。
而這個東西必然是可以讓村長劉寶貴很在意的東西,或者是讓他很害怕的東西。
那麼是什麼東西可以讓劉寶貴這個村長當著吳縣長發言的麵離開會場呢?
至於村支書劉長根的方式和村長差不多。
他也是接到了神秘電話之後離開的。
從村民的描述上來看,他們差不多是同一時間離開的。
但是村支書劉長根卻是在工房二排的最後一間。
難道是因為這樣才導致了爆炸時間的前後差距嗎?
林二微微地皺了皺眉。
如果是自己,工房二排距離會場較遠,如果想同時引爆的話,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前將劉長根叫離,然後算準時間再把村長叫走。
這樣雖然做不到百分百同時引爆,但是卻可以在相隔較短的時間內引爆。
但事實上,林二和吳開明是在縣局是聽到了爆炸聲之後,才從縣局趕到現場的。
這中間的時間間隔可不短!
林二突然愣住了:可是,村支書和村長幾乎是同一時間離開了會場,為什麼爆炸的時間前後會差距這麼大?